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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燃料消耗量/新能源车积分管理调整

汽车之家汽车之家2021年02月09日 10:23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网站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该《通知》中有三大项的变更:一、循环外技术/装置计入燃料消耗量核算在2020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核算中,对标准配置怠速起停系统、制动能量回收系统、换挡提醒装置的车型,其燃料消耗量可相应减免一定额度(可累加)。二、企业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可以使用2021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进行抵偿。三、对于注册地在湖北省的乘用车企业,其在2020年度产生的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和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减按8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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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通知》工信部又进行了政策解读,解读说明了关于《通知》变更的相关背景情况、政策制定过程,以及主要调整措施。全文如下:

一、相关背景情况

为促进汽车产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于2017年9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4号)(下称《积分办法》),推动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为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于2019年启动了《积分办法》修订工作,2020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改<积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3号)(下称《修改决定》)。《积分办法》实施以来,与其他相关政策衔接互补,有力促进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了节能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增长7.5%和10.9%,连续6年位居世界首位;乘用车平均油耗较2016年下降达10%以上。2020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冲击,汽车产业链长、涉及面广,受影响程度较深。对《积分办法》实施而言,疫情延缓了企业新的节能车型和新能源车型研发上市进度,加速了车辆大型化消费趋势,燃油汽车平均油耗下降幅度比正常年份明显变小,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虽快速回暖但总量也不及预期,导致油耗负积分、新能源正积分较之前预设目标有一定差距。行业企业普遍呼吁,出台针对性政策调整措施,缓解由于疫情影响造成的正、负积分供需不平衡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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