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自动驾驶法规今日正式生效。在责任认定以及L4级别测试范围相关的内容上,这部法规是偏保守的。那么,与之息息相关的主机厂和自动驾驶公司都怎么看?智驾网采访了多家相关企业,整合成这篇报道。
文丨智驾网 晓雨
编辑| 黄华丹
8月1日,深圳福田。
在人流、车流穿梭的CBD路段,一辆无人驾驶汽车在慢慢通过狭窄拥堵的双车道,不慌不忙地避开突然横穿马路的行人和逆行载物的电动车,引得周围路人驻足关注。
这是中国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正式生效后,自动驾驶公司元戎启行首次用L4级自动驾驶前装方案汽车进行全无人自动驾驶的道路测试。
▲全无人自动驾驶汽车在拥堵的双车道路段行驶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等级、上路行驶、使用管理、道路运输等事项做出了全面且具体的规定。
它确立了从L3、L4到L5级自动驾驶汽车的上路规范,但是这部法律没有为Robotaxi正式商业化运营打开限制之门,也没有确认L3级自动驾驶系统可以视为事故责任承担者的主体资格,依然将人视为第一责任人,这是这部有突破价值的法律最让人诟病的地方。
这部法律虽然是一部地方法规,鉴于我国对于新生事物多奉行试点方案,有着在一地成熟后在全国推广的传统,这部法规有着示范和借鉴作用。
对于这部法规的保守之处,我们曾进行了批评(详见《为什么说中国首部L3级自动驾驶法规太让人失望》),但是对于从零到有的突破,深圳市的立法依然是一件值得赞许的行为。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委员会主任安庆衡向智驾网表示:
首先是有了法律,这是好事,有了明确的法律,已经是往前走了一步。公众和媒体可能会希望比较激进的法律,但政府立法肯定会比较谨慎。自动驾驶的安全很重要,所以保守一点会比较好。
(文/车友号 AutoR智驾)